糖尿病診斷標準有四項:1.糖化血色素6.5%;2.空腹血漿葡萄糖126mg/dL;3.高血糖症狀(包括多尿、頻渴和體重減輕),且隨機血漿葡萄糖200mg/dL;4.口服葡萄糖耐受試驗第2小時血漿葡萄糖200mg/dL。
糖尿病發病初期,大多數人都沒有症狀,除非做健康檢查,否則不易發現。漸漸地,血糖逐漸升高,才有尿多、口渴、飢餓、疲勞、視力模糊、體重減輕或傷口不易癒合等症狀出現。
糖尿病的治療:糖尿病的控制有賴於飲食、運動、和胰島素或口服降血糖藥三者間的互相配合。若能將空腹血糖控制在80-120 mg/dl,飯後二小時血糖控制在80-160 mg/dl,則較理想。